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支持回教断肢法 == 支持内安法令

支持回教断肢法 == 支持内安法令

拜读了Terence Tey在2月18日在当今大马发表〞回教断肢法能
遏制犯罪〞的文章深感震惊,孰不知华裔(应该是非回教徒才
贴切)绝对不能支持回教断肢法,并不是为了马华,更不是因
为自已的亲朋戚友会否会涉及犯罪的因素。

不容否认的是,宗教的约束是有好没有坏的,回教断肢法肯定
也是为了制止犯罪的法律,其采用及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

华裔每每听到回教党的“断肢法”,都会排斥并不是因为马华
拿这个课题要胁行动党表态所致。

当然现今社会的治安和犯罪率严重所以更需要有效的法律来约
束及制止犯罪。只是,它绝不是因为认为家人会去犯罪或断肢
法会用在家人身上而不支持。

阻止犯罪率没有错,国人也希望走到什么地方都是安全的,不
会面对在街上、停车场、搭德士被抢劫的危胁与担忧。

制定与运用法律必须在公正的情况下执行,面对犯法者或被怀
疑犯罪者 ,我们也应该容许一个公平及他了解的情况下审讯
来定案。

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不就像内安法令一样,没有审讯就
扣押没有两样。

同样的,反对回教断肢法是因为它是一种只限于某个宗教的法
律,非教徒不懂,那假如审讯过程中涉案者不了解,法律他也
不懂,判罪他不懂,那这怎能算是公平,怎算有法治?

再有,审判定罪更多时候是要犯案者悔改及了解法律下的约束,
既使是判罪坐牢以致死刑,其用意都不外如此,更不容冤枉好
人。

我就不知Terence Tey是否懂得回教法,或者Terence Tey会赞
同内安法令,否则就没有理由容许一项非教徒所不懂的法律执
行在个人身上。

我国法律虽然也不是全部人了解,至少它就没有宗教的约束,
能适用于所有宗教与种族 。

各位,要不要投给回教党,断肢法绝非唯一的考量,回教党能够
施行更好的政策才是最重要的。

既使国阵的政策比回教断肢法还可怕,也不能以这个理由把票
投给回教党,因为强行把宗教法律施 行在非教徒身上,是一个
没有回头路的决定,绝不能掉以轻心。

我们宁可要〞用政策比政策〞的方式来决定投票给谁,假如回
教党施行的是良好仁政,有没有断肢法,我们一样可以支持它 。

1 条评论:

特伦斯 说...

你知道新加坡现在还有内安法令吗??内安法令只要不滥用是很好的法令。 但马来西亚的内安法令被国阵滥用了。

Terence

你贊同獨立人士在霹吉砂補選中提名參選嗎?

霹雳州的宪政危机应当如何解决?

馬華需要爭取第5名部長嗎?

全國巫統大會上 ,估計會不會出現種族性或偏激性言論?